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关于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通知
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工作人员、教师、学生:
请严格执行同济大学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制定和颁布的同济大学《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系列管理规章制度》、《系列规章制度》、《本科实验教学系列管理文件汇编》、《仪器设备系列管理条例和办法》。
请严格执行由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制定完成,经土木工程学院和同济大学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处批准的《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制度》、《实验教学中心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验教学中心岗位责任制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测量仪器维护制度》、《CAI实验室计算机维护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创新基地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创新基地学生使用仪器设备规定》,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有序。
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院长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朱合华
2007年6月25日
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制度
1、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由专人负责。
2、实验人员必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熟悉本实验室水管、总开关位置、电源分布情况和电路结构,熟悉防火器材(灭火器、防火砂等)及各种钢瓶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不熟悉者不准做实验。
3、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准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自觉爱护、管理好实验室内和走廊上的防火器材。
4、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及时发现隐患,确保安全。
5、实验人员临时离开正在进行实验的实验室时,必须委托别人照管。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检查整个实验室的安全情况,逐个检查并关闭火、气、水掣开关,拔除个人所用电器的电源插头,关闭电源(除服务器和交换机电源)。注意防盗、防风雨,保证门窗锁好。
6、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按类型及编号放置在固定的位置上,一般不随意变动。若需要变动或改接线,必须由本室工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免损坏仪器设备。
7、实验室的房门钥匙仅限本室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借给他人。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8、非实验人员不能在实验室长时间逗留、闲谈,借领仪器及归还仪器后,立即离开仪器发放室。
9、实验过程中,尽可能保持仪器设备、桌面和地面环境的清洁和整齐。
10、完成实验后,必须对所在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清洁打扫,及时办理实验资料、借用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
实验教学中心预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贯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济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加强中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扎实开展“平安实验室”创建活动,确保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秩序的稳定和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影响中心正常实验室教学秩序的重大事件。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加强实验室人员、老师、学生以及其他进入实验室场地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各种影响安全的苗头及隐患,立足防范,抓小、抓早。实验室要有明确安全通道标示,安全警示牌。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发现人报告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学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等,由学校统一领导部署,中心实验室安全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3、措施得力,救人第一
实验室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并造成人身伤亡时,应立即拨打120。抢险救护时,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分析。
1)发生重大火警、火灾事故,在迅速拨打119的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有序疏散,并根据着火部位、性质,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和灭火器进行灭火。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
2)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
3)发生危险品泄露中毒等重大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
三、实施组织
中心实验室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陈世鸣
副组长:叶为民、李怀健
组员:杨坪、陈义、刘祖华、赵宪忠、张启伟、郑永来、陆烨 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实验室“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的制订;督查中心各个实验室制定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和进入实验室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在事故发生时,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协调工作,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四、实施步骤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抢救伤者。
3、注意保护现场
4、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中心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必须即刻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挥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应急联系电话: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陈世鸣:65985215
叶为民:65985086、李怀健:65983786
杨坪:65983923、楼立志:65982285、刘祖华:65983428-308、赵宪忠:65982926、张启伟:65981352、郑永来:65989220、陆烨:65982975-15
实验教学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按时上岗,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有事外出,必须事先请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岗或委托他人代为值班。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在技术上精益求精,工作上兢兢业业,互相配合,取长补短。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精通分管工作内的相关仪器设备的基本性能及维护要求,确保仪器设备完好,有效地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凡使用充电的电子仪器,实验前应充足电,并定时去实验场地巡视。
4、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在保管范围内实行固定实验人员包干,具体负责仪器设备清点、维修保养及标定,以保证仪器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遇仪器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标定,并配备必要的备用器材。
5、实验按实验教学计划或预约进行,凭有效证件借领仪器设备。
6、保持实验环境的整洁、安全。
7、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志。
8、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为实验中心的建设提供建议。
9、团结共事,共创和睦、愉快的工作气围。
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应按照课程表安排或与实验室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实验课。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在实验课前,学生应认真学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
3、上实验课时,应保持安静、遵守秩序,不动与实验课内容无关的实验设备。不听劝阻并致使仪器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
4、实验过程中,应思想集中、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椐和现象,不得马虎从事,更不得拼凑数据或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听从任课老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的指导。如果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实验指导教师联系。违反操作规程,以致仪器损坏,应按章赔偿。
5、应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6、实验结束后,清理实验场所。清理废弃物,并应将仪器设备、工具、元件、材料等整理干净,按原样存放,经实验室安全卫生负责人、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能办理离室手续。
7、认真编写实验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实验原理、步骤、结果数据处理等,凡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须退回重做。
8、严格遵守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仪器设备维护制度
1、实验室安排专职人员,保管仪器设备有关资料和操作手册、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工作。专职人员不能维修的仪器设备,须及时送交专业厂家维修,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达100%。
2、使用精密仪器设备时,要求学生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找老师解决。不得擅自拆弄仪器,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损坏仪器设备及丢失配件者按规定赔偿。
3、需要拿到室外去做实验的仪器设备,不得受雨淋。万一受小雨淋湿,在拿回实验室后必须及时吹干,然后再装箱或放回原处。
4、长时间不用的仪器应定期开箱,将仪器放置阴凉干燥处一段时间再装箱,以防仪器霉变。
5、仪器设备须按规定位置摆放、排列整齐,并做好定时保洁工作。
6、凡必须借用的仪器,须填写领借单,写明使用人、项目名称、用途及归还日期,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用。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将实验室的场地和仪器设备借出实验室使用。
CAI实验室计算机维护制度
1、定期检查各种软件的使用情况,及时修复被破坏的文件,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2、定期检查病毒,防止网络瘫痪。
3、定期检测各种硬件配置,若有损坏及时更换。
4、为使各种教学用软件能及时升级更新,同时保持电脑系统的稳定,以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每年在寒暑假期间统一进行软件的升级维护。如果没有特别急迫的需要,一般在学期进行中不允许安排软件的升级和硬盘克隆。
5、每天保洁一次(包括机房、通道)。
6、每周一次彻底打扫,内容包括地面、台面、键盘、显示器。
7、清扫时应注意防止进水损伤设备,并确保用电安全。
8、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将实验室的场地和设备对外租借使用;实验室原则上不对校外人员开放。
9、实验室机房对外租借场地和设备的收费按“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机房租用收费标准”处理,租借情况应定期向学院汇报。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每件仪器设备使用者均需小心爱护,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粗暴使用。凡发现有违规或粗暴操作者,应给予教育、警告,若仍不改正,酌情予以适当处罚。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查清责任,辨明是设备的质量问题或自然坏损,还是使用者操作不当所致。如确是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担修理费或照价赔偿。
3、实验过程中,低值易耗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由各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列出详细价格清单,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比例。
4、若损坏设备已无法修复而报废,或是将设备丢失,责任人需承担赔偿。
创新基地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 做好设备、仪器和工具日常维护及保养工作。
2. 做好设备、仪器和工具使用及维修记录。
3. 熟悉设备、仪器和工具的技术参数,指导、监督学生正确使用设备、仪器和工具。
4. 设备、仪器和工具使用后,进行检查,对损坏的仪器和设备进行记录并调查原因及时修理。
5. 保持环境整洁,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动手实践场所。
6. 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排除设备(仪器)故障。
创新基地学生使用仪器设备规定
1. 所有设备、仪器和工具在使用前均需得到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2. 操作者在使用设备、仪器和工具时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3. 操作者必须先熟悉设备(仪器)的结构、性能及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4. 操作前先检查实验设备(仪器)是否完好以及是否运转正常,如果有问题,及时报告相关工作人员。
5. 禁止接触正在运转的设备(仪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6. 禁止仪器设备操作者擅自离开或托人带管正在运行的设备(仪器)。
7. 设备(仪器)运行时若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并报告相关人员。
8. 不得擅自拆卸设备(仪器),不得擅自修理设备(仪器)。
9. 自觉爱护设备、仪器和工具,并保持设备、仪器和工具的清洁。
10.自觉爱护创新基地,保持环境的整洁、卫生。